证券代码:002345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48889237.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75680752.16元,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派222128176.7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22402969.0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02441812.72元。
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5127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
处发展阶段与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