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48889237.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75680752.16元,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派222128176.7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22402969.0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02441812.72元。
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885127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总金额占2024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38.72%,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公司已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进行现金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
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
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与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下具体制定的,符合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障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