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3股票简称:慈文传媒公告编号:2024-043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要求相应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澄清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原则,并明确了贷款安排中“契约条件”对流动性划分的影响,对现行准则中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原则的细化指引。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明确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范围和在现金流量表以及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风险信息披露要求。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
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