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近况
4 月25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了在影视作品版权保护方面的现有成果和未来部署,强调将坚决整治未经授权复制、传播他人影视音乐作品,并回应短视频等内容创作平台侵权现象。1评论
部分短视频自媒体存在盗版侵权现象,影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近年来伴随短视频平台的崛起,部分短视频自媒体未经权利人授权,对剧集、电影和综艺节目等影视作品通过剪辑、切条、搬运的方式进行内容生产,损害了影视作品完整性、曲解作品原意,造成对作品权利人知识产权的损害,引发了一系列盗版侵权纠纷。此前,4 月9 日多家长视频平台和剧集公司发布了抵制短视频侵权行为的联合声明2,并于4 月23 日联合多位艺人发表联合倡议书3,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清理未经授权影视作品内容,并防止相关内容上传和发布。
我们认为上述事件体现了行业侵权现象相对严重,相关政策落地引导值得关注。
国家版权局将加强侵权行为整治和版权制度建设,行业版权生态有望持续改善。
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关于短视频等内容创作平台上网民创作内容作品侵权现象的问题,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著作权法中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使用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于影视作品,2021 年将继续加强相关工作,具体措施包括:1)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2)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3)鼓励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发挥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的纽带作用。我们认为相关举措有望打击现存的影视作品盗版传播问题,形成“先授权后使用”的健康版权生态,使内容生产方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拥有优质内容的版权方或受益于版权环境改善,转售业务有望进一步发展。由于影视内容的头部聚集效应较为明显,当前易在短视频平台受到盗版传播的版权内容多为具备较高话题度和流量的S 级爆款剧集。随着版权管理强化,我们认为拥有优质剧集内容的版权方,如剧集公司和长视频平台或受益于盗版损失的减少,实现用户流量的回流和内容收入的改善;同时随着版权产业有序发展,相关公司在To B 版权转授权业务方面有望发展,从而实现版权内容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及商业模式的丰富化,并降低收入业绩的波动性。
估值与建议
维持盈利预测不变。我们判断具备优质版权内容储备的公司更有可能受益于版权生态的改善,建议关注相关视频平台,以及具备优质内容生产能力的剧集公司华策影视及拥有新丽传媒的阅文集团,内容版权服务公司视觉中国。
风险
盗版内容持续传播、监管落地低于预期;影视内容供给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