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ST新纶 公告编号:2024-062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新纶;证券代码:002341)于2024年6月27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新纶”,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341”。
3、公司股票2024年7月1日收盘价为0.64元/股,已连续19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希望通过重整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的维护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债务事项可能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