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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斯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兴灿)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333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罗普斯金

股票代码:002333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兴灿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25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5日

1/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14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3/1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罗普斯金、上市公司指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陈兴灿《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本报告、本报告书指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指罗普斯金股份共计1244357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437%《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准则第15号》指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1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姓名陈兴灿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62219**********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25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14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兴灿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2月3日期间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498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视市场情况发生股份权益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1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461897126.8437337461404.9999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61897126.8437337461404.9999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兴灿通过大宗

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4435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437%。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价格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元/股)(股)(%)

2024年11月12日5.60

大宗交易124398941.8432

陈兴灿~2024年11月14日

集中竞价2024年11月14日5.64~5.6636780.0005

合计124435721.8437

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为陈兴灿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不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减持预披露的限制。

*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746140股,持股比例为4.999985%,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罗普斯金股份不存在股份限售、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关于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无。

7/14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减持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8/1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陈兴灿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5日

10/1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罗普斯金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人:俞军

电话:0512-65768211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

11/1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苏州市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罗普斯金股票代码002333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陈兴灿上海市地

增加□

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无?

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是□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否?否?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6189712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6.8437%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33746140股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999985%

12/14是□否□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继续增持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是□否?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13/14(本页无正文,为《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兴灿

日期: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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