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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331证券简称:皖通科技公告编号:2024-05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1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一楼会议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

1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计219人,代表股份

92532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5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19人,代表股份

92532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55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

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6365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1%;反对81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2%;弃权821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88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1626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13%;反对8262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9%;弃权79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16360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5%;反对816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8%;弃权79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16358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3%;反对807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2%;弃权89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966%。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632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78%;反对7982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7%;弃权101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5%。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6424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84%;反对797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3%;弃权918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娟、赵婉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4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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