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皇氏集团
股票代码:0023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及集中竞价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6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7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9
四、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10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一、备查文件13
二、备查地点13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证券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皇氏集团、上市公司、公司指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皇氏集团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东方证券持股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指
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东方证券减持皇氏集团股份,综合导致东方证券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证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注册资本849664.5292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4776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成立时间1997年12月10日经营期限1997年12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营范围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26.63%主要股东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2.09%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联系方式+86-021-63325888
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方证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拥有其他姓名性别公司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董事长、执行董龚德雄男中国中国否事
鲁伟铭男执行董事、总裁中国中国否卢大印男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杨波男非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石磊男非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李芸女非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徐永淼男非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任志祥男非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谢维青男非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吴弘男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冯兴东男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罗新宇男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中国香陈汉男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香港是港朱凯男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孙维东男职工董事中国中国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企业名称证券简称上市地股票代码持股比例
1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盈方微深交所0006707.12%
2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嘉应制药深交所00219810.28%
6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受皇氏集团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被动稀释影响,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项目退出需求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皇氏集团股份,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增减计划皇氏集团已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6日-2025年1月1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计划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计划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实施该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因皇氏集团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具体变动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司法划转
由于个人债务纠纷,皇氏集团原股东李建国所持5841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12日被司法划转至东方证券,上述股票过户完成后,东方证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584100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9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023年3月-2023年12月,因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综合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837640035股变更为869049335股,东方证券的持股比例从6.97%被动稀释至6.72%。
(三)前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2024年5月-2024年8月,东方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86904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完成后,东方证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97196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2%。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2024年11月28日,东方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6267200股,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2116%。减持完成后,东方证券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43452400股,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8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占总股本(元/股)(股)比例
无限售条集中竞价2024/5/13
东方证券3.2286904001.00%
件股份交易~2024/8/6股份有限无限售条集中竞价
公司2024/11/284.1562672000.72116%件股份交易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84100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9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345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股份性质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东方证合计持有股份584100006.97%434524004.99999%券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434524004.99999%有限公
司有限售条件股份584100006.97%00
注1:2024年1月23日,东方证券所持有的公司58410000股股票已被司法强制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23日。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指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东方证券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当时公司总股本837640035股为基数计算。
注3: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指本报告签署日东方证券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869049335股为基数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皇氏集团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9四、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9月11日披露了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持股种类和数量详见2018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10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6267200股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减持价格区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间(元/减持比例(元/股)(股)
股)
2024/5/13
集中竞价
~3.222.59-4.1986904001.00%交易
2024/8/6
大宗交易/////东方证券
其他方式/////
合计///86904001.00%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2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德雄
2024年11月29日
1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西南宁市股票简称皇氏集团股票代码002329上海市黄浦区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南路119号东册地方证券大厦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化
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东方证券所持皇氏集团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普通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584100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6.97%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持股数量:43452400股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持股比例:4.99999%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14957600股
变动比例:1.97%(被动稀释0.25%,主动减持1.72%)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时间:2023年3月-2024年11月28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方式:东方证券所持皇氏集团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以及通过集中竞式价交易方式减持皇氏集团股份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不适用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是□否√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不适用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15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不适用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16(以下无正文,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德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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