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证券简称:理工能科公告编号:2024-04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551011.6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581135.32元,母公司累计提取盈余公积金189573985.00元后,母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0147914.59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51070841.23元。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012400股后的总股本
3631355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9元(含税),以自
有资金共计派送141622872.3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1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
在该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预案尚需待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