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002310.SZ)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46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77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朝阳国资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1-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