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公告编号:2024-5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
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详见202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应收账款 ABS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证券代码:002307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公告编号:2024-5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注册发行应收账款 ABS 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8 月 15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应付账款 ABS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注册发行应付账款 ABS 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8 月 15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