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公告编号:2024-7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8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4年11月7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系数及预发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证券代码:002307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公告编号:2024-7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24年11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