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证券简称:中科云网公告编号:2025-00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展期暨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于2023年6月28日与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科创基金”)签订《投资意向书》,于2023年7月14日与扬州科创基金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科创基金以可转股债权5000万元投资中科高邮高效电池片项目,债权期限为18个月,年化利率7%,上市公司为该笔可转股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转债存续期内,扬州科创基金有权随时选择是否将该笔债权转成对中科高邮的股权。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2023年7月14日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科高邮于2023年7月18日收到扬州科创基金支付的可转股债权投资款人民币5000万元。
二、本次继续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上述5000万元可转股债权到期日为2025年1月17日,中科高邮拟对上述可转股债权进行展期,展期至2025年4月底。公司将继续为该笔可转股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1/4关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展期暨公司继续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继
4.注册资本:378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8日
6.住所:高邮经济开发区甓社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东北角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
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科高邮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中科高邮投产情况说明:截至目前,中科高邮电池片产线尚未正式投产,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052.91%高邮市恒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7000
18.52%
伙)
2/4同翎新能源科技(高邮)有限公司400010.58%
海南翎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0010.05%
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0007.94%
合计37800100.00%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未审计)
资产总额559017241.87598830278.71
负债总额283768046.30333503198.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2370273.57135948973.62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12月2024年1-6月营业收入0.004892663.72
利润总额-19917973.68-16116075.66
净利润-19917973.68-16116075.66
注:中科高邮2024年1月-6月营业收入系中科高邮通过委托加工方式完成光伏产品生产及交付所产生的收入。
四、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扬州科创基金申请5000万元可转股债权展期,上市公司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为该笔可转股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扬州科创基金由扬州市国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实际控制人为扬州市财政局。本次可转股债权展期事项中,扬州科创基金尚需履行相应国资审批流程,待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展期继续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事项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3/4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展期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系基于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实际担保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批被担担保方持余额是否关联
担保方(单位:万
准时间保方股比例(单位:担保
元)
万元)
5000为控股子公司可
中科云网2023.7.14中科高邮52.91%5000
(注)转债担保
中科云网2023.8.31中科云网100%120005000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
中科云网2024.12.13中科高邮52.91%50002800
行授信/借款担保
合计--2200012800-
注:该5000万元可转股债权于2025年1月17日到期后将进行展期。
截至目前,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宜,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