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证券简称:洋河股份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青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1(www.cninfo.com.cn);《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2026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预案》。
本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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