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证券简称:洋河股份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5月10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杨卫国先生、王凯先生、陈军先生、郑步军先生、戴建兵先生、独立董事聂尧先生、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
生、洪金明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联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
监管规则,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对照
1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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