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对公司即将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数据、指标以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等,进行了审计。
一、在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中关于对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计的有关规定,重点关注了以下内容:
(1)财务报表编制是否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是否发生变化;
(3)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事项;
(4)是否满足持续经营假设;
(5)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误差。
二、关于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半
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本页无正文,仅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
(瞿洪桂)(郑湘)(陈新)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