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8证券简称:中电兴发编号:2024-03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部分条款修订的议案》
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规范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情况,为积极落实新《公司法》有关最新表述、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 年 8 月)、《章程修正案》、《董事会议议事规则》(2024 年 8 月)、《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 年 8 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8月)、《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
本议案中《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议事规则》修订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二中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
9月19日下午15:00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安徽
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