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认真审阅公司的相关文件,现就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通过职工大会的方式征求了员工关于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
公司制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努力奋斗实现公司战略周期的发展目标,共创共赢共享,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