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5证券简称:世联行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主要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包括发放员工工资或置换他行同等用途的贷款,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1)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2)房产抵押,以位于*全资子公司杭州三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市西湖区百家园61号1-2
幢及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百家园路61号土地*成都市青羊区百瑞二路338
1号3栋4层403-412号/414-428号、5层501-505号/507-509号/511-519号/521-528
号、6层602-604号606-607/609号/611-616号/618-619号/621-628号、7层702-709
号/712-718号/721-728号、10层1008号、12层1203-1216号/1219-1228号、13
层1302-1316号/1318-1328号单位提供抵押。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品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江先生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江先生或
集团财务总监陈志聪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24年07月25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借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授信期限1年,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江先生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江先生或
集团财务总监陈志聪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注: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24年01月18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借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悠租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租云”)向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免担保综
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不超过叁佰万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
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悠租云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全资子公司悠租云授权法定代表人黄俊先生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集团财务总监陈志聪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
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4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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