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上午0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张宏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的产业基金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投资行为符合产业基金设立的目的,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对当前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系市场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可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浙江水晶光电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宗彦、甘为民、张宏旺、方刚
2024年9月9日[本页无正文,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签字:________________李宗彦
签字:________________甘为民
签字:________________张宏旺
签字:________________方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