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产业成为节能环保新生力军。昨日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出台了 《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下简称 “办法” ) ,中央财政已决定今年安排 20 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改造。该办法也是对 4月份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具体实施落实。 我们认为, 在我国力争完成 “十一五”期间单位 GDP 能耗下降 20%的近期目标、及 2020 年单位 GDP 碳排放较 2005年下降 40%-45%的中长期目标下, 合同能源管理产业 (EMC)有望成为继之前市场关注度高的新能源、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又一节能环保新生力军。
资金奖励标准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及项目节能量执行,覆盖率约 62%。
办法明确了对不同 EMC 方式的补贴起点:1)以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年节能量在 5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10000 吨标准煤以下的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奖励;2)节能效益保证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其他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量下限放宽到 1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奖励资金将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奖励标准为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 240 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 60 元/吨标准煤。按奖励资金 20 亿元及中央财政奖励标准测算,补贴 EMC 节能量约 833万吨标准煤, 占09年我国 EMC总节能1350万吨标准煤的 62%。
合同能源管理产业有望持续快速发展。 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统计,我国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已从 2003年的 17.7亿元,迅速增长到 2009的 580多亿元, 其中 EMC项目投资从 03年的 8.5亿元增长到 09年的 195.3亿元,期间年均复合增速分别高达 78.9%、68.6%;根据我国 2020 年单位 GDP 碳减排目标粗略测算,未来十年我国综合节能投资规模将大增至 3000亿元左右,期间年均复合增长 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