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证券简称:东方雨虹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C座一层101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向锦明先生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1名,代表股份62989007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778名,代表股份404735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37%。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计1799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34625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3.3133%;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178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05018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55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503828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0734%;反对股数29796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880%;弃权股数660715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38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9543141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30%;
反对股数297965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
2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7%;弃权股数660715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
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3%。
2、审议通过了《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48179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0521%;反对股数29821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882%;弃权股数682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59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9521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86%;
反对股数298215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3%;弃权股数68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1%。
3、审议通过了《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153217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1343%;反对股数124571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2040%;弃权股数684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61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8571486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40%;
反对股数1245715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57%;弃权股数684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3%。
4、审议通过了《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303057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459%;反对股数83096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03%;弃权股数76355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3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423699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3%;
3反对股数83096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2%;弃权股数76355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5%。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312131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547%;反对股数8297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02%;弃权股数6740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5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514439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7%;
反对股数82973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9%;弃权股数6740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476695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0472%;反对股数30095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909%;弃权股数68485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61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951600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60%;
反对股数300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1%;弃权股数684858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9%。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0752187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7.3804%;反对股数2026093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9583%;弃权股数68422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613%。
4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77914996股,占出席
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81%;
反对股数2026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5%;弃权股数684228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4%。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9882618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2294%;反对股数121228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986%;弃权股数59764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472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9782949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51%;
反对股数12122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3%;弃权股数59764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6%。
与会股东李卫国先生、许利民先生、向锦明先生、杨浩成先生、张颖女士、
王晓霞女士、张洪涛先生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744584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061%;反对股数121030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170%;弃权股数59686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576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9783927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75%;
反对股数121030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8%;弃权股数59686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7%。
与会股东闫佳蕾女士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278144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218%;反对股数11896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150%;弃权股数6540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3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17456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8%;
反对股数118961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7%;弃权股数6540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601308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7999%;反对股数7382079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1350%;弃权股数6734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5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305239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72%;
反对股数7382079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265%;弃权股数67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5969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7578%;反对股数7411369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1633%;弃权股数8156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8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300888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998%;
反对股数7411369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
6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89%;弃权股数8156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
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598451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7723%;反对股数7394759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1473%;弃权股数8323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0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302382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366%;
反对股数7394759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78%;弃权股数8323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597238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7605%;反对股数7402959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1552%;弃权股数8716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4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301169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67%;
反对股数7402959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81%;弃权股数8716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池业务暨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197512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88.8971%;反对股数11406568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
7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1.0248%;弃权股数808135股,占参
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8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9014439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374%;
反对股数11406568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31%;弃权股数8081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8795969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5.7882%;反对股数1020943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5207%;弃权股数68490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691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8795969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82%;
反对股数102094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07%;弃权股数684908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1%。
与会股东李卫国先生、许利民先生、向锦明先生、杨浩成先生、张颖女士、
王晓霞女士、张洪涛先生、闫佳蕾女士、徐玮女士、张蓓女士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287304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307%;反对股数9588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27%;弃权股数7932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6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26616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4%;
反对股数9588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
8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7%;弃权股数7932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
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286184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296%;反对股数9650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33%;弃权股数7982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7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25496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6%;
反对股数9650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弃权股数7982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301124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440%;反对股数8307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03%;弃权股数7831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5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40436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5%;
反对股数8307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1%;弃权股数7831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296694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397%;反对股数8527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24%;弃权股数8054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7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36006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6%;
9反对股数8527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弃权股数8054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9%。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282699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262%;反对股数97346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41%;弃权股数8246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9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22011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0%;
反对股数97346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弃权股数8246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6053855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8393%;反对股数732454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0794%;弃权股数8410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13%。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30931679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079%;
反对股数732454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45%;弃权股数8410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7%。
以上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02、律师姓名:李佳律师、陈睿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