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证券简称:新华都公告编号:2024-07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
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1.00√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关于增加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4年 8月 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
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987972传真:0591-87812085
邮编:350003联系人:郭建生、杨秀芬
电子邮箱:info@nhd.com.cn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4”,投票简称为“华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授权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未明确授权的事项由受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备注表决意见提案该列打勾提案名称同反弃编码的栏目可意对权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1.00√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关于增加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股东应决定对审议事项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