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积极参与到延伸产业链、技改项目、物资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所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重大资金运作、人力资源管理及中高级管理人员执政、勤政、廉政以及涉及企业发展战略、重要项目实施等重大事件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精诚团结、忠于职守、兢兢业业,纵向延伸产业链,横向技改生产线,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强化管控意识,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积极培育申报科研项目,强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对此,公司监事会给予充分肯定。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审核,由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三)监事会对公司涉及新购置生产线、技改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程序规定的行为,也无其他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2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得到了
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六)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
(七)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进行了审核,认为可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八)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与会监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十)关于公司治理事项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薪酬事项;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薪酬事项。
三、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
3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监事会强化对股东负责的意识,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保持监督的独立性,增强监督的规范性,强化监督的及时性,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
(一)提升监事会工作效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财务活动和董事、高管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履行监督职责。
(二)监督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监督公司进一步
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治理水平。
(三)确立有效监督运行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发挥监督职能。监事会将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进一步从严依法合规确立对公司决策、执行的有效监督运行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加强监事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履职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体系,保障监事会依法履职尽责;三是认真研究制定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
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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