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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256证券简称:兆新股份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沫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1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2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3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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