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证券简称:海陆重工公告编号:2025-008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回购11390000股公
司股份并注销,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1390000股并完成注销,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50016160.2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用资金视同公司2024年度的现金分红。
一、审议程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0188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7249771.46元,其中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78487036.01元,分配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0元,2024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为378487036.01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87948064.78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总额为566435100.79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
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
1计算。”公司以现金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11390000股并完成注销,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50016160.2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用资金视同公司2024年度的现金分红,公司股本由842271055股减少到830881055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
如下(上上年度即2022年度因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50016160.23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7249771.46340295962.21336675024.13
(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892063507.54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566435100.79
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50016160.23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51406919.27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0016160.23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否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2-2024年)》等相关规定,作如下说明: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2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于
2024年9月30日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390000股,占公司注销前
总股本(842271055股)的1.35%。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1390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842271055元变更为830881055元。
在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以及资金
需求等要素以及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度拟不再进行其他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增加投料、调整产能布局、对外投资等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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