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公告:2024-066
证券代码:002254股票简称:泰和新材公告编号:2024-066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迟宗蕊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2月5日届满,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部分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25名,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25600股。上述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且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25名激励对象共
70256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
1决议公告:2024-066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2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2名激励对象因不满足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且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349200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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