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川大智胜
股票代码:002253信息披露义务人1: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振兴集团”)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1栋1单元16楼161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四川省财政厅
通讯地址:四川省锦江区南新街37号股份变动性质:增加(股权无偿划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川大智胜6.97%股份)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划转已获得四川大学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和四川省财政厅厅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四川大学尚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1/指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振兴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2/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厅
上市公司、川大智胜指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划转指四川省财政厅无偿受让四川大学持有的上市公司15724800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7%)。
股权投资指四川省财政厅将上市公司157248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97%)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四川振兴集团的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指因本次划转及股权投资,导致四川振兴集团直接持有川大智胜15724800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7%)。
本报告书指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元指人民币元
-1-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振兴集团企业名称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1栋1单元16楼1619号法定代表黎家远注册资本30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773631645
(二)四川省财政厅机构名称四川省财政厅机构类型行政机关机构地址四川省锦江区南新街37号负责人陈书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008282890B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四川省财政厅对四川振兴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四川省财政厅持有四川振兴集团83%股权,为四川振兴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四川省财政厅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按照国家关于国有金融资本相关管理要求,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省属国
-2-有金融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国有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振兴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姓名性别职务国籍常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号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黎家远男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四川成都否
2曾显斌男副董事长中国四川成都否
3刘铁男董事中国四川成都否
4张伦男董事中国四川成都否
(二)四川省财政厅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四川省财政厅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常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陈书平男党组书记、厅长中国四川成都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一)四川振兴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序号公司名称简称股票代码主营业务
1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密控股300470机械密封、干气密封及控
制系统等相关业务
2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新里程002219医疗服务
份有限公司
(二)四川省财政厅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省财政厅不存在直接持有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3-四川省财政厅为四川振兴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四川大学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工作要求,拟无偿转让其持有川大智胜6.97%股份(即15724800股)。2024年12月31日,四川大学与四川省财政厅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四川省财政厅拟无偿受让四川大学持有的川大智胜6.97%股份(即15724800股),实现校属企业的体制改革。
为实施国有资源优化整合、促进业务协同,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财政厅与四川振兴集团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川省财政厅拟将附有生效条件获得的川大智胜6.97%股份(即15724800股)以股权投资形式投入四川振兴集团,最终由四川振兴集团持有川大智胜6.97%股份(即15724800股)。
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川大智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四川省财政厅拟以无偿划转方式接收四川大学持有的川大智胜
6.97%股份(即15724800股),四川省财政厅拟将川大智胜6.97%股份(即15724800股)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四川振兴集团,导致四川振兴集团直接持有川大智胜15724800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9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持有川大智胜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振兴集团直接持有川大智胜股份15724800股,占川大智胜总股本的6.97%。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持有川大智胜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四、本次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一)《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四川大学和四川省财政厅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条
款如下:
1、签署双方甲方(划出方):四川大学乙方(划入方):四川省财政厅
2、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1)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现持有的川大智胜6.97%股份(对应持股数量为15724800股)。
(2)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3、职工安置
本次股份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事宜。
-6-4、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次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调整,川大智胜的债权、债务由川大智胜自行依法享有和承担。
5、协议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在下述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通过内部有权机构审议,同意本次无偿划转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同意签订本协议;
(2)乙方通过内部有权机构审议,同意本次无偿划转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同意签订本协议;
(3)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取得教育部批准同意。
(二)《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之补充协议》
四川省财政厅和振兴集团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之补充协议》
主要条款如下:
1、签署双方
甲方:四川省财政厅
乙方: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股权实施安排
为实施国有资源优化整合、促进业务协同,甲方拟将附有生效条件获得的川大智胜6.97%股份(即15724800股)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乙方,作为乙方的国家资本金处理。投资完成后,最终由乙方持有川大智胜6.97%股份(即15724800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等其他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事项
-7-(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的程序本次划转已获得四川省财政厅厅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划出方已履行的程序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已经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四川大学本次划转尚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同意。
-8-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川大智胜股票的行为。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四川省财政厅与四川大学签署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4、四川省财政厅与振兴集团签署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上市公司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黎家远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省财政厅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陈诚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31日-13-(此页无正文,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黎家远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31日-14-(此页无正文,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省财政厅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陈诚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31日
-15-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川大智胜软件上市公司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川大智胜股票代码002253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四川产业振兴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注册地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1栋1单元16楼1619号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四川省财政厅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锦江区南新街37号
2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股权投资(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持股数量:0持股比例:0%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变动数量:15724800股份变动比例:6.97%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时间:待教育部审批通过、办理完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程序
式方式: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及股权投资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本次交易为无偿划转及股权投资,不适用源
-16-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是□否?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是□否?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不适用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不适用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17-(此页无正文,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黎家远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31日-18-(此页无正文,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省财政厅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陈诚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