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证券简称:上海莱士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明确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谭丽霞女士(董事长)、Jun Xu(徐俊)先生(副董事长)、王全立先生、Amarant Martinez Carrio 先生、龚鹰女士、顾琮祺先生
2、独立董事: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卜祥瑞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1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1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九名):谭丽霞女士、Jun Xu(徐俊)先生、王全立先生、Amarant Martinez Carrio 先生、龚鹰女士、顾琮祺先生、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
卜祥瑞先生,谭丽霞女士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三名):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龚鹰女士,洪瑛女士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三名):卜祥瑞先生、王全立先生、洪瑛女士,卜祥瑞先生
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贾继辉先生、谭丽霞女士、洪瑛女士,贾继
辉先生为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同其担任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上述各委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
1、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吉女士(监事会主席)、占德国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胡维兵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1日起三年。
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1日及2023年4月12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Jun Xu(徐俊)先生
2、副总经理:沈积慧先生、陆晖先生、刘峥先生、宋正敏女士、黄勤兵先
生
23、财务负责人:陈乐奇先生
4、董事会秘书:刘峥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四、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邱宏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刘峥邱宏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电话021-22130888-217021-22130888-217
传真021-37515869021-37515869
电子信箱 raas@raas-corp.com raas@raas-corp.com
五、公司聘任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朱雪莲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
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六、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换届,Tommy Trong Hoang 先生、郑跃文先生、Tomás DagáGelabert 先生、David Ian Bell 先生、潘静一女士、陈亚民先生、BingyuWang 先
生、彭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Binh Hoang 先生、李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以上董事、监事离任后均未在公司或者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董事、监事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离任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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