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0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24-03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联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1913139股不
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913139股后的911333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含税)。
2、根据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
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8226662.34元=911333117股/10×0.20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19741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197419元/股=18226662.34元÷923246256股)。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7419元/股。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4年5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为:按照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以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1913139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1913139股后的911333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1913139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339牟金香
201*****918彭寅生
302*****275牟金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8226662.34元=911333117股/10×0.20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19741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197419元/股=18226662.34元÷923246256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7419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咨询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咨询电话:0576-84289160传真:0576-8428916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