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2证券简称:九阳股份公告编号:2025-006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的总股本
76701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4000000股后的股本763017000
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4452550.00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1082962766.03元暂不分配。
2、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回购专户
内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而全部或部分实际授出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变化情况。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
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1692097153.01元。公司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111630235.12元,因母公司的盈余公积余额390499279.68元已超公司总股本767017000元的50%,本期不再提取法定公积和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200237630.91元,减去2024年已分配利润114452550.0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97415316.03元。因此,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7415316.03元。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的总股本76701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持有的股份4000000股后的股本763017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4452550.00元。剩余累
计未分配利润1082962766.03元暂不分配。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11445255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3.54%。
5、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回购专
户内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而全部或部分实际授出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变化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1、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指标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4452550.00114452550.006104136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2351668.35389046168.90529905318.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692097153.0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97415316.03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8393187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47101051.8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839318700.00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否形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4452550.00元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93.54%。本年度公司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4年累计分红金额达8393187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