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2证券简称:九阳股份公告编号:2024-021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有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预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