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证券简称:歌尔股份公告编号:2025-01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