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证券简称:歌尔股份公告编号:2024-084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上午9:15—
2024年9月3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
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备注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编码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
1.00√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股股
2.00√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
3.00√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
4.00√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
5.00√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7.00《关于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目的、商业合
8.00√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
9.00√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
10.00√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于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上述议案1-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9月27日下午5:00前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邮编:
261031(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36-3056777。
2、登记时间:
2024年9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大朋、许艳清
联系电话:0536-3055688
传真:0536-3056777
电子邮箱:ir@goertek.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
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1”,投票简称为“歌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月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提案该列打勾的同反弃提案名称编码栏目可以意对权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
1.00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2.00 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
3.00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00√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
5.00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关于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
7.00√能力的议案》《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8.00√的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9.00√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
10.00√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注: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的“□”打“○”表示选择。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