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证券简称:奥维通信公告编号:2024-06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
登记及相关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和欣”)的通知,杜方先生与上海东和欣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杜方先生与上海东和欣分别于2024年8月14日、2024年9月30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342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东和欣。本次转让价格为4.36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561373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及《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本次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并于2024年12月19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后,杜方先生与上海东和欣持股情况如下:
1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杜方6937500020.00%5203240015.00%
上海东和欣7520000.22%180946005.22%
合计7012700020.22%7012700020.22%
三、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一)本次解质押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本次解除占其过户占公司股东股东或第一质押数量前所持股总股本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名称大股东及其
(股)份比例比例一致行动人
2024年52024年12上海东
杜方是23200003.34%0.67%月10日月18日和欣新材料集
2023年92024年12
杜方是1502260021.66%4.33%团有限月7日月18日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及解除质押后,杜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合计占合计占累计被已质押股占已未质押股东持股持股其所持公司总占未质质押数份限售和质押股份限名称数量比例股份比股本比押股份量(股)冻结、标股份售和冻例例比例记数量比例结数量
520
15.0043968
杜方32484.50%12.68%00%00%
%650
00
上海180
5.22
东和94600%0%00%00%
%欣00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杜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合计持有公
司70127000股股份,仍占公司总股本的20.22%,杜方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2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
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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