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项
北京市发改委消息,自2015年6月1日起,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天北京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由各充电站运营商收取。2020年1月1日起,充电服务费按国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主要观点
1.新能源汽车对充电设施的需求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关键,适当收取公共设施充电服务费用有利于市场良性循环。根据调查,充电设施是否完善已成为目前影响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意愿的第一因素。在国务院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民营资本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后,民营资本介入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得到最强政策保障,而各地充电服务费办法的陆续出台则为充电设施运营提供了经济保障,提高了民营资本进入充电设施运营领域的热情,有利于充电设施建设的加快及市场的良性循环。
2.家庭、单位仍将是电动汽车使用者主要的充电场所,公共充电设施收取充电服务费不会显著增加用户使用成本。用户对充电设施的需求分为实际需求和心理需求,其中实际需求的满足依赖于私人充电设施的极大完善,而心理需求的满足则须通过建设必要的公共充电设施,以消除使用者的“里程焦虑”。乐观估计,即使电动汽车使用者20%的充电行为通过公共充电设施进行,按照目前已公布充电服务费的省市中最高标准1.83元/kWh计算,年均增加成本也不过1098元,而若以北京公布的充电服务费(0.97元/kWh,根据目前92号汽油价格6.46元/升的15%计算),这个数字仅为582元。
3.按照公共及私人用途区分充电服务费用,给予运营商充分自由的定价权,将是充电服务市场发展的思路。未来充电服务收费的模式将沿两个方向发展,即(1)在公共充电设施领域收取较高充电服务费,缩短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的成本回收周期,同时通过补贴等形式减少公交车、物流车等公共服务车型的充电费用;(2)在私人领域放开充电服务费的定价权,使运营商可以通过优质、差异化的服务来提高用户使用粘性,延伸充电服务的价值链。未来在用户体验、商业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并有所建树的企业,将有望搭建覆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回收”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服务的生态圈,实现运营商和用户的双赢。
4.投资建议:特锐德(智能汽车群充电系统)、奥特迅(桩联网)、万马股份(O2O充电运营服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