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