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3证券简称:鱼跃医疗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72942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10024769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472942股,以10020039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400801594.8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
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00801594.80元=1002003987股×0.4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0.3998112元/股=400801594.80元÷1002476929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10股现金红利为3.998112元(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98112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基本情况1、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9月1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2476929股扣除回
购专户上剩余股份472942股后的10020039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0日。
四、本次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10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0
2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813吴光明
201*****196吴群
308*****028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8*****056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508*****263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
工持股计划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9月23日至登记日:2024年10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472942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
股本10024769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472942股,以10020039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
400801594.8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
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400801594.80元=1002003987股×0.4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3(包含已回购股份),即0.3998112元/股=400801594.80元÷1002476929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10股现金红利为3.998112元(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9811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河阳生命科学产业园鱼跃医疗
咨询联系人:王瑞洁、杨心悦
咨询电话:0511-86900876
传真电话:0511-86900876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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