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证券简称:东华能源公告编号:2024-05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张家港新材料”)、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简称“东华新加坡”)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16.58亿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公司现授信授信序号金融机构项目授信期限名称敞口额度方式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银行批准
2.5综合授信担保
张家港苏州分行之日起一年新材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自银行批准
2.4综合授信担保
限公司之日起一年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自银行批准
5综合授信信用
京分行之日起一年2东华能源4.2(最高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自银行批准资额度综合授信信用京城南支行之日起一年
13.25亿)
0.35亿美元自银行批准
3东华新加坡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
(约合2.48之日起一年
1/4亿人民币)
合计16.58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300.15亿元,其中:东华能源59.78亿元,控股子公司240.37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240.46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53.4亿元,控股子公司187.06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4.9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2.4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2/4四、《关于给予子公司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鉴于新加坡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东华”)
在国际液化石油气(LPG)市场的影响力不断提升,目前部分供应商拟与新加坡东华签订基于敞口信贷模式的 LPG销售合同,即供应商先将货物销售给新加坡东华,后在一定期限内再进行结算(暂定15天,后期可视合作情况调整)。
本次拟交易的总敞口余额不超过4整船的货物价值(可滚动使用),每船货物价值会随 LPG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变化。根据历史数据,一艘货船的货值价格大约在2500万美元至4000万美元之间。该敞口模式将有利于控制新加坡东华的财务成本,达到降本增效。
为确保相关业务交易执行,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拟为新加坡东华执行上述业务交易提供履约担保,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给予子公司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给予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滨海新区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茂名公用”)拟
与相关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简称“本次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保证茂名公用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交易文件(如有)的有效实施,公司拟对茂名公用《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交易文件(如有)项下义务的履行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确保相关业务交易执行,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拟为茂名公用执行上述业务交易提供担保,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给予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六、《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给予子3/4公司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