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证券简称:东华能源公告编号:2024-05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滨海新区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茂名公用”)拟与相关租赁公司开展售
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简称“本次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保证茂名公用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交易文件(如有)的有效实施,公司拟对茂名公用《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交易文件(如有)项下义务的履行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章程》与法律法规,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担截至目前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被担保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是否关保担保余额担保额度市公司最近一方持股比例期资产负债率联担保方(亿元)(亿元)期净资产比例公茂名公
60%47.85%010.00%否
司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被担保人名称茂名滨海新区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6日注册地址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702房法定代表人孙灿乾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
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海底管道运输服务;陆地管道运输;发电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东华能源持股60%,博瑞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二)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科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12月)(2024年1-6月)资产总额11920.6113040.08
负债总额5120.846240.30
所有者权益6799.776799.78营业收入00
营业利润-0.010
净利润-0.010资产负债率42.96%47.8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受益人:相关租赁公司
2、担保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茂名滨海新区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与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本次交易项下全部债务乘以东华能源
持股比例,具体约定以最终签署的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控股子公司茂名公用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可
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与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强现金流稳定性,优化整体负债结构。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并对控股子公司茂名公用《融资租赁合同》的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3.03亿元,占上市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99.91%;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6亿元,占上市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9.95%。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茂名滨海新区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