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证券简称:东华能源公告编号:2024-05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11.5亿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公司现授信授信序号金融机构项目授信期限名称敞口额度方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银行批准
1.5综合授信担保
宁波分行之日起一年
1宁波新材料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自银行批准
1综合授信担保
司上海分行之日起三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自银行批准
2.5综合授信信用
司南京分行之日起一年
2东华能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银行批准
4.5综合授信信用
南京分行之日起一年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银行批准
3南京东华2综合授信担保
南京分行之日起一年
合计11.5
1/3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306.93亿元,其中:东华能源62.48亿元,控股子公司244.45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242.49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53.17亿元,控股子公司189.32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2/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