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50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批复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送达的(2024)闽01破申33号《批复》,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借款不超过5.07亿元用于生产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复》主要内容
福州中院(2024)闽01破申33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许可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借款合计不超过5.07亿元,所借款项专项用于支付人员费用、材料货款等运营资金及其他维持生产经营的必要支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该笔资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二、请临时管理人依法对借款资金专项用途做好监督工作,依法妥善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重整期间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以及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发生的借款为共益债务。公司正在与意向贷款方沟通落实借款额度、利率等具体内容。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实施借款将有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维护公司正常经营运转。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正在有序、逐级审查中,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由于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不能转正,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福州中院依法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
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清算的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重整方案,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促进重整工作顺利实施,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全体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