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6证券简称:三全食品公告编号:2024-021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
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2024年
5月21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人(含网络投票),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3596369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38.213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数3314760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7027%;通过网络投
1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48764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51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2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12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57%;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4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884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
反对79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8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42%;反对79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540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65%;
反对1422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56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7882%;反对1422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2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12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9957%;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4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12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57%;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4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29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3%;
反对3670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29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3%;
反对3670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表决结果:同意33229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3%;
反对3670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29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3%;
反对3670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磊律师、黄凌寒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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