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三全食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216证券简称:三全食品公告编号:2024-021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

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2024年

5月21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人(含网络投票),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3596369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38.213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数3314760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7027%;通过网络投

1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48764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51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2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12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57%;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4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884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3%;

反对79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8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42%;反对79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540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65%;

反对1422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56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7882%;反对1422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21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12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8.9957%;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4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12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57%;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4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29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3%;

反对3670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29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3%;

反对3670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917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

反对4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表决结果:同意33229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3%;

反对3670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29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3%;

反对3670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磊律师、黄凌寒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5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