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诺普信: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0 00:00 查看全文

诺普信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证券简称:诺普信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0961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72%,涉及激励对象141人(涉及激励人次166人,其中重复人次25人,该合计数已剔除重复情形)。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1012500927股减至

1005191310股。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0年5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3、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5名拟激励对象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70人调至155人;公司2020年5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授予价格由3.17元/股调至3.02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19日,并以3.02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1193.747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

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廖科超、张国照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王朝宗,拟聘任为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万股。

2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8、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10、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1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3.02元/股

调至2.9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何绍昆、孙俊等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13、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2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股

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2.92元/股调至

2.7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

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同意公司对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潘成国、吴建军等4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2.72元/股调至2.57元/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原激励对象商进、张镇锋等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5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予股份的回购价格相应由2.57元/股调整为2.42元/股。

18、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120人和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

3602117股限制性股票;另外,激励对象郭秋香、吴洲等4人因个人原因于

2024年5月7日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42500股限制性股票全

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19、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3、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确定预留部分限制

5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4月22日,授予价格为2.81元/股。

4、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6人调整为15人;公司2021年6月实施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2.81元/股调整

为2.71元/股。该议案也于2021年6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1年9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激励对象15名,授予股份数量2900000股,授予价格为2.71元/股。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2022年6月实施完成

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留部

分授予价格由2.71元/股调整为2.51元/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5人,解除限售的股份为87万股。

7、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6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由2.51元/股调至2.36元/股。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原

6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激励对象商进、张镇锋等9人(含预留部分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5500股。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申请解除限售的股

东人数为12人,解除限售的股份为85.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回购价格相应由2.36元/股调整为2.21元/股。

9、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120人和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12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

3602117股限制性股票;另外,激励对象郭秋香、吴洲等4人因个人原因于

2024年5月7日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42500股限制性股票全

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10、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三)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7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3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

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25日,并以3.18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完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8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3.18元/股调整为2.98元/股。

7、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98元/股调整为2.83元/股。

8、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83元/股调整为2.68元/股。

9、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

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1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800000股限制性股票。

10、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四)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

9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6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2月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12月12日,并以2.77元/股的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

6、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77元/股调整为2.62元/股。

10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7、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62元/股调整为2.47元/股。

8、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

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称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375000股限制性股票。

9、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五)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

11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3日,授予价格为4.03元/股。公司已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的1773.5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

6、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4.03元/股调整为3.88元/股。

7、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全军、易适清等8人于2024年5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

12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聘任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49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8、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回购注销原因

(1)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25%

售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25%

售期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25%

售期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25%

售期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30%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0%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0%

1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对应限售比例为授予股票总数的

25%,预留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对应限售比例为授予股票总数的40%。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以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期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以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20%。

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以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5%。

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

以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0%。

根据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国际审字第2400283号),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5626547.17元,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09425.93元下降0.16%。因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离职

激励对象郭秋香、吴洲等4人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5月7日前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425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人数及数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涉及131人(因有5位激励对象在首次部分和预留部分都为授予对象,合计数中不再重复计算)。

1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股票总量为364461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36%。

3、回购价格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

调整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2.57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2.42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为每股2.21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二)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原因

(1)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3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4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第一个限售期对应限售比例为授予股票总数的30%。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15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归属

个解除限售期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归属

个解除限售期;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60%。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三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归属

个解除限售期;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80%。

根据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国际审字第2400283号),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5626547.17元,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34483.81元

下降22.83%,因此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2)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25%

售期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25%

售期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25%

售期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25%

售期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第一个限售期对应限售比例为授予股票总数的25%。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归属上市

16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除限售期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归属上市除限售期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6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归属上市除限售期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8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以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归属上市除限售期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90%。

根据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国际审字第2400283号),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5626547.17元,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334483.81元下

降22.83%,因此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人数及数量

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涉及10名激励对象;2022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涉及9名激励对象,两期共计涉及激励对象

11人(已剔除重复人员8人)。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总计3175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31%。

3、回购价格

(1)2022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2.6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2)2022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2.4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全军、易适清等8人于2024年

5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聘任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11位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

17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49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人数及数量

本次涉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人数为11人。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总计49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5%。。

3、回购价格调整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4.0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调整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3.88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四)回购数量、人数及回购原因说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部分及预留部

分、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

计四期激励计划,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309617股,涉及激励对象141人(涉及激励人次166人,其中重复人次25人,该合计数已剔除重复情形)。具体数量及人数如下:

内容涉及回购数量(股)涉及人数回购原因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458117120解锁条件未成就

部分425004人员离职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114400012解锁条件未成就

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80000010解锁条件未成就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3750009解锁条件未成就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9000011人员离职、三位新任职监事

此表格中回购人数含重复合计7309617166计算人次25人

(五)回购资金来源

以上涉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部分、预留部分、2022年第一

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回购资金来源都为公司自有资金。

18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六)验资情况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国际验字第2400990号)。

(七)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数股份类型

比例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21849141221.58-730961721118179521.01

高管锁定股18561179518.33-18561179518.47

股权激励限售股328796173.25-7309617255700002.5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79400951578.42-79400951578.99

三、总股本1012500927100-73096171005191310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日

19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