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2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2名。会议由独立董事徐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行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及《报告摘要》。
我们审阅了《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与半年度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我们同意公司将《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及《报告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1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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