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证券简称:飞马国际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司”或“公司”均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
大厦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力宾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1-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21人,代
表股份8066190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3100%。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
7960682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9135%。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10550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965%。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19人,
代表股份10933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108%。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
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63%;
反对5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5672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回避本提案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08%;反对5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纪委、赖少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