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说明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合肥兴泰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持有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3年9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与合肥市科创接力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兴泰集团全资子公司合肥兴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基金管理人,该基金总注册资本为280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认缴出资3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4月16日,上述投资基金完成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合肥市共创接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出资合计75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前述交易的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虽不属于同一资产,但因该项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同属于兴泰集团控制,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除前述交易外,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内的交易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