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合肥兴泰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始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制度,确保本次交易有关信息不外泄。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的过程中,
即告知本次交易的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等信息,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2、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
限定重组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仅限于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核心参与人员。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拟聘请的相关
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保证不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
第三方(包括协议各方及其所属企业内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人员)透露相关敏感信息。
4、在公司履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过程中,知悉相关保密信
息的人员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未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保密信息。
5、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