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
份购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持有的安
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兴泰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兴泰集团持有的交易集团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兴泰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