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市场监管等。
点评与建议
基本符合预期
除了没有贷款折扣的规定之外,今天正式发布的新政内容与之前市场传闻基本一致,主要包括:
1、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 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 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 年及以上。
2、对拥有1 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 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人首付款的核查,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如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适度降温
政策整体力度较大。尤其是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可能会误伤一部分改善性需求。加强对首付款的核查,可以打击杠杆炒房,稳定市场。预计此次政策能给之前过于火热的市场降降温。